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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考核办法的公告

作者:时间:2014-03-03点击数:

为做好报名参加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根据《福建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毕业生的考核工作,由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委托报名毕业生所在高校进行。

二、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时间

2014年3月25日—4月10日

四、考核方式

各高校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附件1),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

(一)考核报名毕业生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本、专科(高职)生和非在职研究生。

(二)考核报名《毕业生基本信息表》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奖惩情况、自荐信息、培训经历、获得证书”等栏目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考核意见。

(三)考核报名毕业生在校基本表现情况和奖惩情况。参照《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附件2),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给毕业生考核并评分。“基本分”最高分为12分即“优秀”,“加分”最高分为8分,两项合计最高分为20分。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3分的,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省内各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的本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后,填写《省内高校报名参加2014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汇总表》(附件3)盖章并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报名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省“三支一扶”办。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三支一扶”办联系。

联系人:黄思万

电话(含传真):0591-87546900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楼

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

2.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3.省内高校报名参加2014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汇总表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附件1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

省内高校对本校报名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工作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以下简称公共网)进行。各高校公共网“三支一扶”审核管理功能相关操作的办法请参考以下说明。

一、登录

在公共网首页(http://www.fjbys.gov.cn/)的用户登录窗口中点击“登录后台”(如图)在系统展示的页面输入帐号、密码,点“登录”或直接按“回车键”即可登录系统。

二、“三支一扶”审核管理

登录成功后进入“院校职员管理平台”(如图2)。

1、点击“报名结果”节点,可以查看本校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全部毕业生。本节点,系统提供“导出”和“搜索”功能。

2、点击“院校审核管理”节点,系统将提供三个子功能项目。分别为“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点击“待审核”后,报名毕业生的信息即在右边框架中显示,双击毕业生信息后,将出现毕业生的个人简历。各高校对毕业生个人简历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奖惩情况、自荐信息、培训经历、获得证书”等栏目进行核实后,点击“审核”功能键,输入审核意见(审核通过或输入具体审核不通过原因)。毕业生信息根据审核状态的不同转入“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节点。

报名毕业生的信息与本校毕业生生源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输入具体审核意见,点击“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名单将放置于“审核不通过”节点中。

3、在“审核通过”节点,系统提供“审核不通过”、“打印报名登记表”、“退回待审核”和“评分”功能。选择一名毕业生,点击“评分”后,系统显示院校评分界面。各高校根据当年“三支一扶”考核办法中的评分标准选择评分项目后,点击“评分”键确认。如图。

4、“审核不通过”节点,系统提供“审核通过”、“打印报名登记表”和“退回待审核”功能。若由于操作失误将报名毕业生审核不通过,可点击本节点,选定该毕业生,并点击“审核通过”完成修改,或点击“退回待审核”重新审核。

附件2

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高校考核

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一、基本分评定标准

(一)优秀

政治立场坚定,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在工作上,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取得明显成效;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2分。

(二)良好

政治立场端正,能自觉地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较为负责;能够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0分。

(三)及格

具有一定的政治立场;能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学习成绩一般,取得毕业资格。

能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8分。

二、加分评定标准

(一)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的加5分。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包括省级、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二)获得院、系荣誉的加3分。院、系荣誉包括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该项目与“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加分项目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三)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加3分。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报名毕业生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统一出具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附件3

省内高校报名参加2014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

毕业生考核汇总表

学校:(盖章)

序号

毕业院校

姓名

培养类别

学历

院校审核意见

基本分(最高分为12分)

在校奖惩情况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

加分情况(最高分为8分)

总分(最高分为20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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